指南 · 資料截至2026-08-08
畢業後的D-10:現行規定
韓國大學畢業生(專科以上學位)可持D-10求職簽證停留總計最長3年,以1年為單位續延——這兩項數字都在2025-10-29生效的法務部改革中調高(先前為總計2年、以6個月為單位)。依同一改革,首次從D-2(留學)轉換為D-10免積分測驗、免財力證明。資格變更規費為**₩100,000**;每次延期為**₩60,000**(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〔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規則〕,規費表2026-01-23生效)。
誰符合資格
D-10-1(一般求職)適用於在專業簽證領域(E-1至E-7,部分子類別除外)求職的外國人。取得途徑:
- 在韓國境內變更資格:自韓國大學取得專科以上學位畢業後,由D-2轉換——畢業後的標準路徑。
- 由E-7轉換:工作結束後(首次核給6個月)。
- 自海外新申請簽證:依積分表向韓國駐外使領館申請。
積分測驗——以及誰可以跳過
預設的審查方式是積分表(배점표)。據報導的及格線:60分,其中基本項目(學歷、工作經歷、韓語能力)至少20分*(未經確認:及格線數字出自Jobploy的2026年指南;請對照法務部現行배점표確認)*。
積分測驗的豁免對象:
- 首次D-2 → D-10轉換:自2025-10-29起完全豁免(同時免財力證明)。
- 畢業3年內的韓國大學畢業生,持有TOPIK 4級以上,或已通過KIIP(사회통합프로그램)4階段期中評量——以「具韓語能力證明的在韓畢業生」身分豁免。
財力證明
在需要財力證明的情形(即首次D-2→D-10轉換以外),據報導的標準為每申請1個月停留₩900,000——例如核給6個月即為₩5,400,000*(未經確認:數字出自Jobploy 2026年指南;尚未在官方出版品中獲得確認)*。證明方式為申請人本人名義的銀行存款餘額證明。
D-10允許做什麼
- 求職:範圍涵蓋E-1–E-7專業領域。
- 實習:可在同一家公司實習最長1年(2025-10-29自6個月調高);先前D-10期間的實習累計上限也在同一改革中廢除。單純勞務職位及E-6-2(演藝)職務的實習除外。
- 打工(체류자격외활동):須取得許可,據報導的條件為平日20小時(TOPIK 5級以上為30小時)(未經確認:時數上限請對照法務部現行指引)。
除上述情形外,持D-10本身不得就業;要正式從事專業工作,必須轉換為相應的E系列資格(最常見為E-7)。
期限規則
| 項目 | 規定 | 起始時點 |
|---|---|---|
| D-10總停留上限 | 3年 | 2025-10-29(原為2年) |
| 延期單位 | 每次最長1年 | 2025-10-29(原為6個月) |
| D-2 → D-10轉換的首次核給 | 6個月–1年 | — |
| 資格變更規費 | ₩100,000 | 시행규칙 §72 |
| 延期規費 | ₩60,000 | 시행규칙 §72 |
延期申請可自現有停留期間屆滿前4個月起提出,可透過HiKorea線上申請,或預約後親赴出入境管理事務所辦理。
相關資料
- /visa/d-10 — D-10持有人數與入境趨勢
- /visa/d-2 — D-2留學簽證數據
- /visa/e-7 — D-10之後最常見的下一個資格
- /fees — 官方規費表